请资深律师进<麻烦事>!~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4 07:19:05
请问:我在出租屋里住多年了,但是房屋所有人把房子偷卖了<卖房子的事我一点不知道,直到现在的房主找我要租金才知道>现在的房主要我腾出房子.
最后现在的房主找以前的房主和我打官司<因为我和以前的房主签定有合同>输了<县法院>提出诉讼后又输了<市中级法院>. 法院认为是不定期合同<就第一年签的是合同,以后都是是收据 法院判不定期合同正确吗?>
我想问的是:1:不定期合同是否有优先够买权吗?
2:在房屋里住是否有优先够买权?
3:我的店装修损失怎么办?
4:我现在想够买房子该用什么办法? 我现在在申诉,我感觉这样也太不公平了...
请律师们 帮我出出主意...
对了,如果我不搬抗诉的话,该用什么程序?用写材料送到哪去吗?还是直接不管..

1,不定期合同有优先购买权,可以找证据证明你长期租住此房.
2,因为你是长期租居在其中享有优先购买权
3,店内对房屋有用途的装修可以找房主补偿,但是你自己用的装修不行.
4,房屋已经出卖,如果在现在的房主不知你们之前的情况,你是没有办法所要购买此房屋的,但是要是在他知情的情况下就可以.